针对目前各国对电子商务认识不一致,而相关法律、法规又不完善的现实,外贸企业应根据自身情况逐步建立和完善一个法律风险防范的控制系统,以回避风险。如及时搜集国内和贸易伙伴所在国新出台的法律、法规,或通过相关的咨询部门及法律部门以获取相关专业信息,为企业正常运作寻找法律依据,避免因法律不清而使企业陷入不必要的纠纷或遭受不必要的损失。
3、建立约束性电子商务信用机制
信用问题是事关电子商务发展的重大问题,涉及厂家、商家、网站、银行、消费者等多方面利益,必须建立一个健全的社会信用体系。我国外贸行业应在社会各界的指导和监督下,搭建一个共谋诚信、共同发展的电子商务平台,开展形式多样的电子商务服务,加强电子商务的可信度、安全性和稳定性,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
第一,设立强制性信用认证机构,并建立完善的信用评价体系。贸易各方在网上交易时,可利用第三方数字认证机构鉴别对方是否可信,通过该认证机构颁发数字证书来确认各方的身份,保证网上交易的安全性、高效性和专业性。但目前我国第三方数字认证机构众多,未形成统一有效的信用评价体系,缺乏权威性,难以得到国外客户的信任。因此,建议国家设定一个唯一的、权威的、专门的、强制性的“外贸行业第三方数字认证机构”,使数字证书持有者在国际电子虚拟市场中真正可信。
第二,制定电子商务信用分级管理制度,建立基于数字平台的“国家级电子商务诚信平台”和“城市电子商务诚信平台”,作为政府部门职能的延伸,在全球范围内披露外贸企业诚信问题。目前,由中国电子商务协会主办的中国电子商务诚信联盟(),已起到一定的诚信披露与约束作用,但其基本上属于民间性质,缺乏强制性和约束性,因此我们建议应建立由政府主导的电子商务诚信平台,以提升管理级别。同时,还应注重培养公民的诚信意识,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加强公民的道德教育,使全社会建立起一种自己守信同时也相信别人守信的健康心态。
4、慎选第三方外贸电子商务平台,分解电子商务风险
目前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已得到较好的发展,外贸企业应重视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的应用,慎重选择信用良好、稳定可靠的平台以分解电子商务风险。
在国内,外贸企业可根据自身实际,考虑选择“中国国际贸易企业应用电子商务平台”作为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开展外贸业务。2006年4月16日,中国商务部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正式启动该平台。同日,由商务部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和华美泛亚科技联手推出的大型国际贸易电子商务执行平台“贸自通”正式亮相。该平台不但信用级别较高,而且有利于简化外贸业务操作流程、提高中外贸易伙伴的沟通效率、降低外贸企业的运营成本,实现外贸企业内部无纸化操作和对外电子数据的高效交换。这种基于互联网模式的数字平台,还可对国际贸易流程进行快速分析,为外贸企业提供规范的国际贸易操作流程,并将逐步实现与国内政务平台、其他商务平台、政府监管系统、服务企业系统的对接,对我国外贸电子商务发展起到重要的辅助作用。
5、倡导构建完善与协同的电子商务平台,提高外贸企业信息化水平
完善的电子商务平台应集信息流、资金流、物流为一体,实现企业内部、外部信息高效、安全交换。如图三所示,在企业内部,通过数据库服务器作为数据中心,为电子商务提供信息支撑;通过WWW服务器,建立外贸企业电子商务门户,为网上客户提供信息服务;通过安全服务器,实现相关认证与信息加密、解密;通过Internet与银行等外部系统进行沟通。从协同角度看,一个完善的外贸电子商务平台,应集成CRM、ERP、商务平台等系统,使全球的供应商、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