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9年2月开始,犯罪嫌疑人郭某就在厦门跟随“老大”从事信息诈骗活动。2009年4月,当他学会了全部诈骗流程后,郭某便自立门户,独自来到深圳,通过互联网购买了手机群拨器、手机、手机卡、银行卡等作案工具,开始从事信息诈骗犯罪活动。
郭某是这样诈骗的:先用电话群拨器向全国各地手机号码段群拨手机号码,拨通号码后立刻将电话挂断,如果有手机用户回拨电话,电话就会自动转接到上述已经设定好语音信息的语音号码中,如果被害人因一时贪念拨打了语音信息中提供的手机号码,郭某便会告知被害人中了一大笔奖金,并编造各种名目的费用要求被害人汇款至指定银行账号,费用从上百元逐步增加到几千元甚至是几万元,直至被害人发现被骗停止汇款为止。
截至案发,郭某先后将王某等人发展为团伙成员,共实施诈骗40余宗,非法获利13万余元。
办理此案的检察官提醒广大市民,如果手机中有陌生的未接来电,应提高警惕谨慎对待,在接到类似的中奖电话时,一定要擦亮自己的眼镜,切莫因一时贪念而后悔万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