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界将此次应诉会称为企业的“抱团应诉”。但是,据南都记者了解,此次应诉,中国企业们并非能够“一抱到底”。
按照欧盟规定,除了行业侵害调查外,企业还需要独立完成市场单独税率的抗辩。据了解,欧盟委员会制定了获得市场经济地位的五条标准,对企业的性质、财务体系和财务记录等设置了高门槛。国有企业和一般财务制度不够完善的企业很难申请通过。赵晓飞律师建议,中国企业如果向欧盟申请市场经济主体待遇,可以向国家政府部门寻求帮助,出具证明。
广东易春秋律师事务所王旭阳律师则认为,即使不是国有企业,欧美市场仍旧会对中国企业的政府背景和垄断性质保持高度警戒,会以此认定企业不具有完整的市场竞争主体地位。他认为,中国企业在证明是否对欧盟无线网卡行业造成侵害这一点上处于被动地位。不过,他也指出,“企业也大可以举证证明自己的成本与售价之间的关系不构成倾销。”
进程表
导火线欧盟委员会接到比利时无线网络设备生产商Option公司投诉,称中国无线网卡企业存在不正当竞争导致该公司市场份额从2006年的72%降到2009年的5%。
2010.6 .30 欧盟委员会宣布对从中国进口的无线网卡同时发起反倾销和保障措施调查,涉案金额达41亿美元。
2010.7.1 我国商务部通报该案情,强调将“保留采取进一步措施权利”。
2010.7.1-7.4 中国机电出口商会向100多家可能涉案企业发出传真。
2010 .7.5 华为、中兴在内的20家企业参加了应诉会议,共同商讨对策,会议长达8小时。华为中兴等企业明确表示应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