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推动电子商务立法 信息不对称理论证明了,市场机制不 能解决所有问题,也无法保证资源得到最 优的配置。因此,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 政府应有所作为。政府不一定采取直接干 预的手段,但应当充分发挥职能,如培育 市场体系、监督市场运行、维护公平竞争、 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等,最为重要的是制 定一系列法规,规范交易的基本规则,包 括制定质量标准、实行质量监督、保护交 易双发的权益等,避免信息优势方利用垄 断信息谋取暴利。通过立法来解决信息不 对称问题的一个典型事例是在 1983 年美 国加州为了解决旧车市场中的“柠檬”问 题而颁布的《柠檬法》,有效地保护了消费 者利益,提高了旧车市场交易的效率。我 国早期颁布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 品质量法》和《合同法》等对消费者权益 都有一定的保护作用,但这些法律条款主 要是针对传统的离线市场,而电子商务具 有很多不同于传统市场的特点,使得这些 法律的适用范围和有效性受到了很大限 制。
我国第一部针对电子商务交易的法规 是于2003 年颁布的《广东省电子交易条 例》,另一个对电子商务发展至关重要的 2005年4 月生效,主要内容涉及网络交易 活动有关电文(电子票据、单证、商务协 议文本等)、电子签名以及认证机构等各 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于 个方面,为电子商务发展提供了法律依据 和法律环境。我国的电子商务立法与发达 国家的电子商务立法工作相比,还有很大 差距,电子商务立法的步伐还需要加快。 在具体的电子商务立法实践中,应做到将 本国特点和国际化结合起来,一方面立法 工作要遵循国际惯例,充分学习国外的立 法经验,做到与国外接轨,促进我国电子 商务发展的国际化;另一方面又要充分考 虑我国的具体国情,如信用体系不健全、 网络安全问题多、配送系统不完善等,给 以必要的支持。
信息的不对称对B2C 电子商务发展的 影响是全面的、深刻的。信息不对称是社 会分工的必然结果,是无法根本消除的,解 决信息不对称问题最有效的方法是建立诚 信体系,这需要包括企业、消费者和政府 在内的社会各个参与方的共同努力,打造 制度健全、诚实守信的电子商务环境,B2C 电子商务才能得到蓬勃发展。